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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普科技科创板IPO:实控人曾因醉驾被判刑,实控人存在7.4亿对外担保,主要用于开发地产项目

2025/9/30 18:32:50      芯辰大海 周路遥

2025年9月29日,上交所受理了莱普科技的上市申请,公司拟在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

招股书显示,莱普科技以先进精密激光技术及半导体创新工艺开发为核心,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激光热处理设备与专用激光加工设备两大序列,已广泛应用于12英寸集成电路产线、先进封装产线,是国内少数同时为半导体前、后道工序提供前沿激光工艺设备的厂商。

2022年至2024年,莱普科技营收分别为7,414.56万元、1.91亿元、2.8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9.62万元、2,303.67万元、5,564.28万元。此次上市,莱普科技拟募资8.5亿元,用于晶圆制造设备开发与制造中心、先进封装设备开发与制造中心等项目。

实控人毛冬曾因醉驾被判刑

招股书显示,东骏投资直接持有莱普科技26.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叶向明、毛冬分别持有东骏投资50.00%股权。此外,叶向明、毛冬合计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3,225.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向明、毛冬。

作为东骏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报告期内,毛冬存在因醉酒驾驶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情形。

2022年1月4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公(交)行罚决字〔2022〕4419002900405262号),毛冬因于2021年12月15日晚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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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22)粤1971刑初2336号),毛冬因于2021年12月16日凌晨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毛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00元。

实控人存在7.4亿对外担保,主要用于开发地产项目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莱普科技实际控制人叶向明、毛冬对东莞东骏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骏电器”)、东莞市汉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能源”)等其控制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债务本金余额为7.41亿元,其中东骏电器担保债务本金余额5.57亿元、汉邦能源担保债务本金余额1.84亿元。

据悉,东骏电器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建设东骏广场项目。东骏广场项目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的商业、办公楼,其1号楼已取得《现售备案证书》(莞商房现证第202400211号)、2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东莞商房预证字第202300102号)。

农业银行于2025年9月17日发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业务经营用房购置项目报名公告》,根据上述公告,农业银行拟采购业务经营用房,要求房产位于东莞市主城区,用途为办公、商业,建筑面积约2.40-2.60万平方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1日。

根据东骏电器说明,东骏广场项目房产各项指标均符合农业银行的采购要求并已完成报名。莱普科技强调,如果东骏电器成为农业银行上述业务经营用房购置项目选定的供应商,相关交易完成后,东骏电器将使用房产销售款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保责任将相应消减。

不过,莱普科技也强调鉴于相关担保的主债务本金余额较大,如果担保债务逾期未偿还,主债权人主张叶向明、毛冬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两人未能及时清偿担保债务,则存在两人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东骏投资的股权被主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