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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营收增长迅速 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2021/3/8 14:06:08      挖贝网 邢荇

挖贝网 3月8日消息,创业板拟IPO企业杰创智能近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杰创智能说明2016 年年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的原因,以及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杰创智能是一家云计算及智能系统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涵盖业务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全周期综合解决方案。

据了解,杰创智能此前曾挂牌新三板。该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挂牌新三板,2017年8月7日摘牌。挂牌期间,由于杰创智能未在 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从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近年来营收增长迅速。据了解,2016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净利润 996.8 万元。到了2017年,该公司营收翻倍,达到3.36亿元,净利润也增长到3882.90 万元。2018年至2019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一年一个台阶,分别为4.22亿元、7.34亿元,对应的净利润为4545.46 万元、6088.12万元。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收3.41亿元,净利润为3056.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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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深交所要求杰创智能说明2016 年年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的原因,以及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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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回复表示,公司2016年年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主要系因变更审计机构,导致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时间较晚,准备时间紧张,未能在2017年4月30日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完成2016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技术实力及业务资质不断提升等原因所致,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与新增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东为主要客户代持股份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承揽业务合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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