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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兴科技未按时偿还本息4924万被起诉 2019年前三季度亏损2647万

2020/3/16 15:27:37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3月16日消息,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联兴科技(836437)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因未按时偿还本息4924万元被起诉,同时还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未履行担保责任被起诉。

公告显示,联兴科技与恒丰银行潍坊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照约定,银行向联兴科技发放贷款5000万元。上述借款到期后,联兴科技未按期偿还本息。潍坊分行要求联兴科技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石油”)、联兴科技实控人王佐任及其配偶侯爱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潍坊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联兴科技立即偿还借款本息4924.125万元及利息89.47万元并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万元;联兴石油以其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担保合法有效,原告就抵押财产权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联兴石油、实控人王佐任及其配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联兴科技5000万借款.png

除上述因贷款未按期偿还的诉讼外,联兴科技还因未履行担保责任被起诉。

联兴科技控股子公司青海和兴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炭素”)因采购炭块需求支付货款,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开立延期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兰州分行在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共开立5张总计金额为6426万元的跟单信用证,和兴炭素共支付1927.8万保证金,5份信用证敞口金额为4498.2万元。2019年5月,联兴科技、实控人王佐任及其配偶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和兴炭素上述跟单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和兴炭素未按约向银行偿还款项,联兴科技、实控人王佐任及其配偶未履行担保责任,兰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和兴炭素偿还信用证项下垫款本金4498.2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原告因实现上述债权产生的费用33万元,联兴科技、实控人王佐任及其配偶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联兴科技表示,上述诉讼已履行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目前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并尽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面正在积极准备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联兴科技是专业从事煅烧石油焦生产和余热产品蒸汽利用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累计获得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联兴科技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8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647.07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联兴科技货币资金余额为2.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