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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集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2020/2/7 8:26:20      挖贝网 白莹

挖贝网 2月7日消息,梦网集团(002123)发公告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发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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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月17日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1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2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165万股股票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0,508.3万元。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按照公司发行股份后的新股本815,750,735股计算,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0963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司总股本由804,100,735股增加至815,750,73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余文胜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本次授予完成后,余文胜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02422&announcementId=1207296564&announcementTime=202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