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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财务披露不准确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披露 公司及七名高管收警示函

2024/12/18 9:39:49      挖贝网 王辉

挖贝网12月18日,永鼎股份(600105)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首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不完整、未披露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莫林弟、莫思铭、路庆海、张功军、张国栋、赵佩杰、吴春苗出具警示函。

据查,永鼎股份的联营企业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销售房产过程中,未按照会计准则预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导致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但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直至2024年7月4日才补充披露了对以前多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此外,永鼎股份控股子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9月向时任副总经理淦贵生提供70万元、80万元借款,公司未在相关期间披露与淦贵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鼎股份及时任董事长莫林弟、莫思铭,时任总经理路庆海、莫思铭、赵佩杰,时任财务总监张功军、吴春苗,时任董秘张国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永鼎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