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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财务资助未披露 公司及6名高管收警示函

2024/12/11 9:49:22      挖贝网 王辉

挖贝网12月11日,新迅达(300518)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审议披露对外财务资助情况,新迅达,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成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法彬,时任总经理闫明,时任财务总监陈公,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衍钢,时任财务总监叶燕珍被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查,2023年,新迅达关联方山东瑞福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明瑞工贸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新迅达资金的情形。截至目前,相关占用资金已归还,相关会计差错已更正。新迅达未按规定及时在临时公告和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2023年,新迅达以预付采购锂矿石定金的形式向北京智慧鼎盛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鼎盛”)累计支付1000万元,智慧鼎盛未实际交货并退回定金和支付利息。前述事项构成新迅达对外财务资助,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新迅达在填写2021年至2023年部分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时,未填写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且相关知情人未进行签字确认。

对上述违规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新迅达、吴成华、王法彬、闫明、陈公、李衍钢、叶燕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要求在收到警示函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