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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泰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9/19 20:06:50      挖贝网 于彤

挖贝网9月19日,新恒泰(874502)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与浙商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2022年12月23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或“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2022年12月2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

完成辅导备案:2023年1月6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于同日完成备案。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公司经综合考虑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辅导机构浙商证券充分协商,决定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9月19日,浙商证券提交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发行上市申报板块的说明》,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将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公司辅导备案证监局仍为浙江证监局,辅导机构仍为浙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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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新恒泰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感悟客户需求,超越客户期待”为使命,专注于塑料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质量卓越并具有优越性价比的系列高分子发泡产品,现已成为国内知名的塑料发泡材料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 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也包括瑜伽产品、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非发泡PVC耐磨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