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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子公司江苏运能与关联方签署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1385.6万

2024/7/5 21:02:06      挖贝网 苏言

挖贝网7月5日,金通灵(300091)近日发布公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公用”)签署《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简称“合同”“本合同”),本合同系《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简称“主体工程20230804004合同”)的扩建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伍万陆仟元整(¥13,856,000元)。因本合同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公司履行完成法定审核程序后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为江山股份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陈云光担任江山股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与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能公用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华、陈云光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监事游善平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赞成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3,856,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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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与关联方江能公用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88,469,424.39元。

挖贝网资料显示,金通灵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是一家以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新型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流态制冰机、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等高端流体机械制造为核心的制造服务企业。公司具备发电岛集成、高压空气站集成、冰蓄冷系统集成、海水制冰系统集成、风系统节能改造等系统集成能力以及EMC(合同能源管理)运营资质与能力,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EPC(工程承包)、BOT(建设-运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