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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2023年营收34.04亿净利7095.11万 总经理桂生春薪酬72万

2024/5/6 13:58:47      挖贝网 雨婷

挖贝网5月6日,江苏舜天(600287)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4,455,980.93元,同比下滑1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51,076.63元,同比增长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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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61,066.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08,073,408.44元。

2023年公司主业基本盘稳固,规模虽有所下降,但经营利润实现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针对服装出口优势业务,公司持续推动强链补链,充分发挥设计研发中心、打样中心、产能支持中心等三大服装业务支持平台的效用,不断强化公司服装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竞争能力。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342.43万元。董事长高松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总经理桂生春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2万元,财务部经理倪晓飞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8.26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焱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8.12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公司(母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50,579,643.50元,净利润57,769,668.8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9,765,618.04元,扣减2023年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9,496,317.66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52,542.37元及当期净利润57,769,668.88元,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1,339,724.4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挖贝网资料显示,江苏舜天作为江苏省省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持续巩固以服装为核心的贸易主业根基,包括服装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尤其是在传统出口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转型升级、优化客户结构,深挖国际市场潜力,不断提升业务质量;另一方面,公司深耕“专精特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在新型特色市场业务质量和规模上实现稳步提升,主要包括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核电钢材投标业务、优质白酒经营等国内贸易业务、木制品出口业务以及海产品进出口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监控化工产品、木制品、核电钢材、中高端白酒、各类援外物资和海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