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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森药业收北交所一轮问询函被提12问:两问均涉及研发 要求准确披露研发模式的主次

2024/1/24 17:04:37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月24日消息,北交所在审企业弘森药业(873735)于1月23日收到一轮审核问询函,共12问,其中有2问都涉及研发方面。此外,北交所还要求企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学术推广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资料显示,弘森药业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12月28日,公司申报材料获北交所受理,2024年1月23日收到一轮审核问询。

在问询中,公司被问“仿制药及原料药的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药品研发是否依赖于第三方”“研发投入及相关内控规范性”等12个问题,其中有2问均涉及研发方面。

其中,在“药品研发是否依赖于第三方”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详细说明核心技术来源,属于独立取得、合作取得还是第三方转让或授权,形成或取得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说明相关核心技术是否均为药品制造行业的通用技术,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

并且准确披露发行人研发模式的主次,说明现有产品及在研产品的核心研发环节是否均需委托或与第三方合作,合作研发过程中发行人是否参与核心的研发环节,是否为委托研发的实质;说明现有产品、在研项目是否均存在与第三方关于研发成果、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自主稳定经营能力,是否存在纠纷风险。

在“研发投入及相关内控规范性”一问中,北交所则要求企业说明报告期内各期研发投入资本化、费用化金额及明细,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的起始时点、依据、内部控制流程,说明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归集是否准确、相关数据来源及计算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等问题。

此外,在“推广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销售费用的合理性”一问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与市场推广商合同如何签订,是否约定收费标准,单次结算或定期结算、结算依据,费用计提方式是否变更及合理性。

并且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学术推广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发行人的现象等。

另外,北交所请保荐机构提供市场推广费核查工作底稿、资金流水核查报告;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主要销售人员等是否与推广商、客户或其他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发生资金往来,相关人员资金流水是否存在大额取现等异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