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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鑫新材因对圣龙国贸按期还款有担保责任被起诉

2018/10/19 13:50:50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0月19日消息,焕鑫新材(831143)因对昆山圣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国贸”)按期还款有担保责任,被顾某向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圣龙国贸自2013年起先后多次向原告借款,合计本金2250万元,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25%、30%、36%不等。圣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控股”)、法定代表人钱建华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由于借款一直未能归还,顾某在2017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顾某与圣龙国贸、圣华控股、钱建华及焕鑫新材签订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约定借款利率统一为24%;如圣龙国贸不能按期还款,焕鑫新材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只就借款本金225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的利息处理,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由双方另行解决。之后并未按照调解书支付相关利息,也没有支付2250万元本金及2017年6月30日后的利息。为此,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顾某请求法院衣服判令,圣龙国贸返还其借款2250万元,并支付2017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的利息;圣华控股、钱建华、焕鑫新材承担连担保责任;由4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圣龙国贸偿还顾某借款2250万元及利息;圣华控股、钱建华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顾某其他诉讼请求。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挖贝网wabei.cn配图)

  焕鑫新材表示,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 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焕鑫新材因承担担保责任,涉及的诉讼共有2起、因认购股份涉及的诉讼共有5起。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18/1539850525_69633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