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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四管理一监督 强监管防风险促公平

2024/6/7 23:20:18      挖贝网

为落实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北交所6月7日晚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四管理一监督”: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和监督检查。据多名市场人士分析,该《实施细则》的核心思路是通过在强监管、防风险、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三方面发力,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另外,专业人士也指出,程序化交易对市场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其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该《实施细则》正是从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角度,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合规交易,发挥其积极作用,管控好消极影响。

强监管:出实招硬招

渤海证券创新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张可亮表示,《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是提出不少实招硬招,对程序化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加大监管力度。

他指出,从《实施细则》几块主要内容来看,一方面,通过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合规风控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管理等安排,有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发挥程序化交易在市场价格发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健全高频交易监管、开展差异化收费等方式,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相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更好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张可亮特别提到,《实施细则》对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出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实招、硬招。例如,细化对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在前期报告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对收益互换客户等的穿透报告要求;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从严管理、差异化收费等具体要求。

防风险:重点监管高频交易

防风险也是《实施细则》透露的一大信号。张可亮提到,交易所通过对高频交易重点监管,防范潜在风险。

高频交易具有短时间内申报、撤单笔数或者频率极高,日内申报、撤单笔数巨大的特征,尤其高频量化交易全程没有人工干预,对于交易所系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潜在影响相较于普通程序化交易更加突出。

从海外程序化交易监管经验看,普遍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加收费用、禁止过快指令等方式从严管理。

《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频交易特点和潜在风险,借鉴海外经验,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在高频交易的判断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为市场提供明确指引。

张可亮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可削弱高频交易在技术、信息和速度等方面的过度优势,管控消极影响,让各类投资者在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博弈,维护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

促公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是我国的国情市情,2.25亿投资者中自然人投资者数量占比超过99%。北交所约700万户合格投资者中,自然人投资者也占很大一部分。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对其他投资者带来结果“不公平”。因此需要加强量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公平性。

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认为,《实施细则》提出的一系列具体举措,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相对普通投资者的优势,体现了维护市场公平的监管导向。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针对性。现行公开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主要针对单一账户、单一股票的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存在一定不适应。《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提升交易监控指标的针对性,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同时,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二是提高量化交易成本。参照国际监管实践,对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等行为,将收取更多费用,实行差异化收费。三是公平分配交易资源。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