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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远低于2018及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 瑞丰光电(300241)被疑利益输送

2020/3/10 13:13:39      挖贝网 邢荇

挖贝网 3月10日消息,瑞丰光电(300241)因2020年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远低于2018年净利润及2019年前三季度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净利润金额,深交所对此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瑞丰光电说明本次考核指标是否合理,有无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可能。

2020年3月6日晚间,瑞丰光电披露《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显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激励计划中显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2020 年、2021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及1亿元。

深交所注意到,瑞丰光电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2.71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瑞丰光电计提了4,131.48万元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3,347.22万元。本次激励计划中2020年考核指标远低2018年净利润及2019年前三季度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净利润金额。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丰光电就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设置的考虑及合理性进行详细说明,并说明本次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是否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刻意设置较低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资料显示,瑞丰光电是专业从事LED封装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封装领域领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