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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春鹏及实控人因申请挂牌阶段有代持事项被通报批评 去年上半年亏损798万

2020/3/5 14:29:09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3月5日消息,新三板基础层公司ST春鹏(837876)因在申请挂牌阶段存在代持事项,股转公司作出对公司及实控人之一董经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016年6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ST春鹏挂牌的函。6月28日,董经春与与连佩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连佩华转让3万股,董经春于7月1日收到18万元。

董经春与连佩华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待标的企业正式挂牌新三板、乙方连佩华具备接受股份的条件时,甲方董经春配合乙方通过二级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割,如有某一方条件不成熟时转让标的股份由甲方代为持有。”2016年7月18日,ST春鹏正式挂牌。

ST春鹏在申请挂牌阶段存在代持事项,违反了《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于ST春鹏的违规行为,董经春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ST春鹏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根据《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给予ST春鹏、董经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ST春鹏处分.png

ST春鹏表示,公司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后续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化建设,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了解,ST春鹏实控人董经春在2017年期间向公司借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2800万元,该借款董经春临时周转借用,公司为其提供借款的行为属于实控人占用资金。由于董经春个人原因未能按承诺时间归还占用资金,经评估个人情况,承诺在2020年8月29日前归还占用企业资金。截至2020年2月28日,ST春鹏已收到董经春归还欠款47.91万元。后续将定期对以上资金占用进展情况进行提示性公告披露,直至结清全部款项。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ST春鹏主要从事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桥架母线、元器件、风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从上游行业的相关企业采购元器件、钢材、铜材以及电线辅材等,按照合同以及技术要求,通过一定的生产工艺加工成公司的各类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等产品,并通过向客户销售而获得利润和收入。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1.36万元,净利润亏损798.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