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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2020年为控股、合营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28.5亿元

2020/2/19 21:32:28      挖贝网 苏言

挖贝网 2月19日消息,申华控股(证券代码:600653)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告显示,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合营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284,970万元,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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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湘水国际一期项目二级开发,建设内容为自住型商品房、商业等房屋建设。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湘水国际一期房屋建筑销售,湖南申元房产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35.2万元。阶段性担保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其中商业用房的保证期间为所担保的主债务发生之日起至抵押物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2年(含)。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申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渭南申华汽车博展园地块的二级开发,建设内容为汽车4S店、综合展厅、汽配市场等商业、办公用房等房屋建设。根据银行政策和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渭南申华汽车博展园房屋建筑销售,陕西申华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保证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书》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后止。其中销售4S店房屋的保证期限为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到期为止。

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开封)汽车博展中心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开封申华汽车文化产业园一期地块的二级开发,建设内容为汽车4S店、汽车立体4S店等房屋建设。根据银行政策和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开封申华汽车文化产业园房屋建筑销售,申华(开封)公司拟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符合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之日起,到单笔借款银行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次日止。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下简称宝马金融)和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简称先锋租赁)开展汽车个人消费按揭贷款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为购车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车客户与宝马金融和先锋租赁签订单笔汽车贷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车辆办理抵押生效即宝马金融和先锋租赁取得合格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之日止。阶段性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宝马金融和先锋租赁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商业汇票、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3,911.96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27,366.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2%;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58,65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5%;对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额为7,890.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0元。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h0600653&announcementId=1207313844&announcementTime=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