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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地矿子公司诉泰德新能源返还2.6亿元欠款本金等 三季度净利润减少1.07亿元

2019/12/23 18:17:13      挖贝网 邢荇

挖贝网 12月23日消息,ST地矿(000409)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鲁地投资就泰德新能源委托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涉及金额总计约为2.6亿元。目前尚未开庭。

公告显示,2015年7月16日,出于并购泰德新能源,鲁地投资与泰德新能源、泰德新能源大股东迟少留、股东蒿玲玲,以及担保方星火研究院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迟少留将其持有的泰德新能源80%的股权委托给鲁地投资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

期间,鲁地投资不收取固定的托管费用,但享有泰德新能源 80%的股东分红。同时,鲁地投资向泰德新能源提供资金2亿元,资金利息为年利率6%。管理期满后,泰德新能源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返还给鲁地投资提供的资金、利息和分红。此外,迟少留、蒿玲玲还将其合计持有的泰德新能源100%股权质押给鲁地投资。迟少留、蒿玲玲与星火研究院对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年8月7日,上述协议变更,鲁地投资向泰德新能源提供的资金变更为8000万元,同时鲁地投资向迟少留支付股权预对价款1200万元。管理到期后,若鲁地投资决定不对泰德新能源实施并购,迟少留返还该笔股权预付款。

2015年8月,鲁地投资与泰德新能源及其担保方星火研究院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鲁地投资向泰德新能源提供资金1.1亿元,资金利息为年利率6%;2016年1月,鲁地投资与泰德新能源及星火研究院再次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鲁地投资向泰德新能源提供资金1亿元。

2017年7月11日,因蒿玲玲将其持有的泰德新能源 1.8%股权转让给车春玲,鲁地投资与迟少留、车春玲、星火研究院和泰德新能源重新签订了相关协议。

2018年7月16日,管理期满,鲁地投资未能并购泰德新能源。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泰德新能源应向鲁地投资归还约2.6亿元,包括:

(1)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85亿元及相应利息;

(2)支付2015年-2018年的80%股权分红6558.78万元;

(3)支付鲁地投资委派人员在泰德新能源工作期间产生的住房公积金合计3.73万元。

(4)迟少留应向鲁地投资返还股权预对价款1200万元及相应利息。

ST地矿在公告中表示,鉴于诉讼尚未审理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但公司已在2019 年三季度对上述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当期净利润减少了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