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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预定用途不一致 高鸿股份被出具监管函

2019/12/19 10:59:50      挖贝网 王蕊含

挖贝网 12月19日消息,高鸿股份(000851)因与子公司关联交易未能及时信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且未履行审议程序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经深交所核查,2018年10月14日至11月28日期间,高鸿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庆亚贸易签订了苹果手机采购合同,交易金额为1.8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5%。然而高鸿股份却迟至2019年4月22日、5月14日才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和信息披露。

2016年,高鸿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5 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2017 年以来,使用1111.44万元的募集资金支付了高鸿鼎恒的货物运输费,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不一致。与此同时,高鸿股份迟至2019年12月12日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方才披露上述信息,并没有履行审议程序。

深交所认定,高鸿股份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滞后等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采取了出具监管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