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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祥新材实控人崔占明未履行回购义务被起诉

2018/11/5 18:34:20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1月5日消息,宏祥新材(835517)实控人崔占明未按照《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被成都市泓创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泓创”)起诉,要崔占明回购股权并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

  2012年3月9日,成都泓创投资3000万元取得案外人宏祥新材股权,持股比例为5.455%。后经过股本演变,直至在股转系统挂牌,成都泓创持有公司股数为1126.73万股,持股比例为7.364%。

  2017年1月17日,成都泓创与崔占明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崔占明在约定时段内,分5期回购成都鸿创持有的股份,回购总价款为4696.29万元。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崔占明未能按《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遂被成都鸿创起诉。

  成都鸿创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崔占明回购成都鸿创持有的宏祥新材946.13万股并支付回购款3679.04万元以及支付违约金481.60万元等。

  仲裁依据(挖贝网wabei.cn配图)

  宏祥新材表示,本次仲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仲裁事项。崔占明收到答辩通知后,已经委托代理人,积极参与本仲裁案件的答辩及与申请人的沟通工作。公司将根据仲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5/1541410385_4220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