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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仅有9千多元上半年收入负60万 这家公司还在不停内斗

2018/9/3 12:10:13     

  挖贝网 9月3日, 一家公司净资产仅有9千多元,上半年收入为-60万,这样公司没有自救而是实控人和二股东不断内讧。

  它就是新三板挂牌企业麒麒文化(839771),与此同时,内讧导致公司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目前,子公司存在多笔异常的大额预付款。

资产仅剩9604

  麒麒文化是一家从事与品牌推广相关的活动策划与演出服务。今年新开展农产品流通、贸易业务。该公司在经营上碰到非常大困难。上半年收入为-60万,连续亏损、净资产低于1万元。账面资金仅有160万元,其中140万还是定增款。

  上半年年报显示,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连续亏损,2018 年上半年亏损40万元,2018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 9,603.85 元。2018 年 1-6 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为-600,000 元。

  现金方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为 1,609,363.51 元(其中 140 万元为投资者缴纳的定增款,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 与投资者林光伟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拟将其缴纳的 100 万元定增款退还),流动 比率为 0.96。2017 年 10 月,麒麒文化向非关联方梁晓明无息借款 500 万元,目 前尚有 420 万元未归还。若公司新业务拓展不顺利或应收账款回款困难,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债务偿还风险。

实控人和二股东内讧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敏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子公司(茂名市麒麒食品有限公司和高州市麒麒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冯伟庆先生就企业经营问题发生分歧。由于子公司由冯伟庆先生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目前已经无法对子公司(茂名市麒麒食品有限公司和高州市麒麒农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有效的监督。

  这两块业务也是麒麒文化今年新增的业务。

  对于失控,金元证券表示,子公司可能存在违规经营或者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并列出具体问题:公司子公司存在多笔异常的大额预付款。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高州子公司账上存在多笔大额预付款,其中 预付邓立深 207 万元,预付周广胜 66 万元,预付黄彩霞 10 万元,预付欧瑞娟 5 万元。茂名子公司预付李西 100 万元。

  上述预付款项,与邓立深和周广胜交易均发生在 2017 年,麒麒文化能够提 供相应的采购合同,但公司并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到货物或者退款。其余交易公司均无法提供对应的合同。

  2)、2017 年年底,高州子公司与北京新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原材料,高州子公司累计向其支付多笔预付款项,合计金额 110 万,但 彩虹科技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发货,上述相关款项于 2018 年上半年分多笔退回高州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有 11 万未退回。

  3)、在 2018 年上半年,高州子公司与程亚浩存在多笔资金往来,均为高州子公司通过预付货款形式支付给程亚浩,由第三方公司代替程亚浩向高州子公司发货。

  主办券商称,由于无法对上述交易方实施函证、走访等核查程序,对上述预付款所涉及的交易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违规担保

  2018 年 8 月 16 日,麒麒文化告知持续督导人员公司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原告程亚浩诉称“原告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出借 20 万元给被告冯伟庆、陈春兰, 并约定月息为借款总额的 3%。截至目前,冯伟庆未偿还过分文本息给原告。原告要求冯伟庆、陈春兰偿还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共计 25.82 万元。同时,要求 麒麒文化对被告冯伟庆、陈春兰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根据与法院传票一同寄送的“原告程亚浩提交的证据清单”显示,原告程亚 浩与被告冯伟庆、陈春兰所签署的借款声明中确有“麒麒文化为冯伟庆、陈春兰 向程亚浩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描述,并加盖了麒麒文化的公章。

  主办券商与麒麒文化董事长罗敏滋和总经理杨海林沟通后,麒麒文化表示董事会并不知道上述担保的存在,对公章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告程亚浩已经撤诉。目前,公司正在与冯伟庆协商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