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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优化完善自律管理制度:7月处理128宗违规 环比增10倍

2019/8/2 18:18:54      挖贝网 张窦

挖贝网 8月2日消息,6月中旬,全国股转公司对新三板自律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优化完善,致力于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7月份,股转对128宗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处理数量环比增10倍左右。

6月份,全国股转公司在落实上位规定、充分总结新三板市场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对新三板自律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股转最新发布的《7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自律监管情况通报》显示,上月,股转对新三板128宗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具体为:对2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26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126宗行为又包括:对74宗违规行为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对52宗违规行为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

被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13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会计数据披露有误;二是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挂牌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特殊投资条款、未在缴款期前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违规、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四是挂牌公司未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未披露股票被暂停转让公告;五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是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七是挂牌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八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诉讼,5%以上股权被质押、冻结,公司财产被查封、冻结,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出售子公司股权、设立子公司事宜,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等;九是挂牌公司股份存在代持行为,导致股权不明晰;十是挂牌公司未在区域股权市场摘牌即在我司完成挂牌;十一是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十二是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我司问询函;十三是挂牌公司股东增持或减持挂牌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对比6月,股转在7月份的违规处理数量明显增多。6月份,股转处理违规行为1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