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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一块去未收到股权转让款48万元提起诉讼 被告反诉后拒不到庭自动撤诉

2018/11/8 17:37:33      挖贝网 王宇

  挖贝网讯 11月8日消息,ST一块去(837096)因未收到自然人张军英的股权转让款48万元提起诉讼,被告不服判决反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最终撤诉。

  案件判决情况(挖贝网wabei.cn配图)

  公告显示,2017年5月,ST一块去与被告张军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受让一块去国际旅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49%股权,股权转让款分3期支付。其中约定被告受让股权的最后一笔款48万元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支付。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故提起诉讼。

  2018年7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军英支付给ST一块去剩余股权转让款48万元,并以48万元为本金,按年24%的比率从2017年8月31日起计算至支付日止。

  判决下达后,张军英方认为一审判决没有依据合同,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应判令从2017年9月1日计算而非2017年8月31日,依法应当改判。

  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如下,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军英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上诉人张军英在邮件撤回上诉请求。一审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张军英应按照一审判决履行义务。

  来源链接: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8/1541665747_1172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