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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股东们小心了:重罚违法信披或成定局 最高或可入刑

2019/3/13 11:35:44      挖贝网 周路遥

挖贝网3月13日消息,上市公司违法披露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董事长朱建弟建议,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朱建弟代表的议案,这也意味着重罚违法信披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朱建弟认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上市公司披露的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最高仅为为60万,而相关注册会计公司则最多达到5倍。所以,朱建弟认为,目前条款没有对造假者进行威慑,上市公司违法披露应该入刑,特别是科创板推出之后,应该要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

重罚违法信披或成定局

实际上,不止是一位代表关注到了上市公司披露的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的问题,另一位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兼职副主席樊芸也提出了类似意见。

当着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面,樊芸表示:要严厉打击欺诈,操纵股市的行为,不仅是对公司强制退市的惩罚,还要加大对个人董监高,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惩罚,确认违法违规的,实施重罚,加重刑期,赔得底儿掉,倾家荡产,这样才有威慑力。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已经证明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了70万元。

因此重罚违法信披需要修改相关法规,所以樊芸再次建议:说实在的,在各方争议下,证券法的修改到底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出台?是否可以先行出台法规,部门规章,灵活及时指导股市。

据悉,虽然易会满并没有当场对樊芸的建议予以回应,但当晚7点多,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通过上海代表团联系到了樊芸,希望获得她审议发言的书面文本,并表示将会对这些建议认真研究。

对于此事,人民日报官微也发表评论称,”当着证监会主席的面,人大代表道出了股民的心声,说到了规范市场的点子上。战胜忽悠,需要的正是这种动真碰硬的“不忽悠”。直来直去,解决问题就可以少走弯路。犀利“开炮”,更要精准靶向。多些落地有声,少些猴年马月,好声音才能成为好制度、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