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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收深交所监管函 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不明确

2019/3/11 15:01:18      挖贝网 王光军

挖贝网3月11日,方大集团(000055)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9.17亿元,未能充分揭示该等损益对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方大集团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称,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20.5亿元至24亿元,同比增长79.13%至109.72%;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业务订单、收入、利润增长;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年1月30日,方大集团披露2018年年报显示,深圳方大广场项目1#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评估增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9.17亿元,为非经常性损益,并且是导致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业绩预告》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主要业绩变化原因之一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是未能充分揭示该等损益对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和第2.5条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