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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7大举措

2019/2/19 10:22:50      挖贝网 周路遥

挖贝网2月19日消息,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据悉《规划纲要》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支持大湾区资本市场建设是《规划纲要》的一大要点。《规划纲要》指出,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具体措施如下:

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规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与邻近地区错位发展,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规划纲要》提出,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支持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

《规划纲要》指出,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

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规划纲要》指出,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推进投资便利化,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

《规划纲要》指出,推进投资便利化。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系列协议,推动对港澳在金融、教育、法律及争议解决、航运、物流、铁路运输、电信、中医药、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在广东为港澳投资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落实CEPA框架下对港澳开放措施。

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

《规划纲要》指出,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与邻近地区错位发展,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

《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