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挖贝网> 快讯> 详情

拉萨金刚玻璃质押金刚玻璃未及时披露 深交所请其吸取教训

2019/1/18 10:19:17      挖贝网 李根

挖贝网 1月18日消息,金刚玻璃(300093)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去年8月至10月之间质押股份,未及时披露。深交所要求其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据介绍,2018年8月30日和10月9日,拉萨金刚玻璃分别将所持有的10,995,262股和3,334,738股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刚玻璃)股份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

拉萨金刚玻璃直到2018年10月19日才通过金刚玻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郑重提醒拉萨金刚玻璃:上市公司股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