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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趟路 科创板截胡?

2018/11/30 9:35:26      张可亮的三板会 张可亮

这个话题一直想写,但是忍住了没写,因为我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很单纯的写了些自认为有道理的文章,可是资本市场发展却并不会按照我思考的方向来走,这些理想屡屡在监管层出台的政策面前碰壁,所以不想再去不自量力的描绘表达自己的一些理想化的制度了。

可是没多久我们就会看到监管层的改革政策又被现实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而不得不回头,这就我一直说的“形势比人强”。可是碰壁后再回头,一是碰壁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二是环境、人心、条件、时机已经改变了,再回头补救的时候即使付出的努力更多,效果可能也会大打折扣,我们只能用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来聊做安慰。可这能就是社会的发展规律,这就是现实,必须接受。理论的力量在于预见,在于砍掉枝蔓,直抵本质,而现实则需要不断的妥协,需要不断的迂回。

我一直讲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必须走双轨制的增量改革道路,也就是稳住体制内的存量“A股市场”,做大体制外的增量“新三板市场”。可是这两年监管层明显不是按照这个路子走,我也多次警告过预言过此路不通,现在看到了结果就是不但存量的A股市场没稳住,股指大跌,股权质押爆仓,不得已需要国家排除万难的掏真金白银出来救市,而且体制外的增量新三板市场也被按下了暂停键,之前设计好的改革措施都未能如期推出,把上万家企业和几千亿的创投基金都凉在那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本来大有可为的新三板,现如今却积累了大量的民怨,甚至有声音说这就是一场针对民营企业蓄谋已久的收割。

我还讲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一定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就必须要从上而下的强力推进,而不能依靠市场的自我演化。因为近三十年的发展,这个市场已经造就了太多的利益纠葛,积病丛生,须得有尚方宝剑才能披荆斩棘、斩妖除魔,仅靠一些市场人士的呼吁,企业的呐喊,甚至证监会的力量,都是无济于事的。

现在针对资本市场的这两条判断,都已经得到了验证,只不过又换了个试点,换了个炉灶。最高层亲自宣布(强制性制度变迁需要自上而下强力推动)在上交所增设科创板(启动增量改革),试点注册制。这既是地方与地方,地方与部委博弈的结果,也是高层平衡之后,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

我在科创板宣布当天已经写过评论了,并提出了科创板的横空出世,预示着中国资本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雏形已现,既有纵向上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又有横向上地域空间上的多元化资本市场,这将使得中国的资本市场变得更加立体和丰满,可以更好的服务满足中国企业的股权融资问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详情可以参阅《没有散户,科创板如何风生水起?》),并在上证报发文《服务科技创新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已然成型》

这才是科创板推出,最大的意义。

说实话,现在很多人对科创板充满溢美之词,它还真是担不起,目前现在很多人对科创板的赞誉,都逃不出增量改革和真正的市场化注册制改革这两点,增量改革的事,新三板已经做了5年了,新三板的挂牌和定增本身就是注册制,尽管还没有扩展到公开发行环节,这两样都是新三板的专利,从这些角度解读,毫无新意,无非是把之前解读文章中“新三板”三个字换成“科创板”罢了。中国资本市场增量改革之路和注册制改革之路都是新三板闯出来的,科创板只不过是在新三板即将临门一脚推出精选层的时候,他们走了个捷径直接借鉴新三板的探索成果,提脚打门罢了……

但是上交所虽然可以借鉴新三板的经验教训,但毕竟是间接经验,没有没有股转公司之前的那些痛彻心扉和非人历练,他们直接射门能成功么?我十分担心。我担心科创板的注册制试点,很可能再次沦落为画虎成猫,甚至扭曲了“注册制”这三个字,就像深圳的创业板毁了“创业板”这三个字,就像A股市场毁了“资本市场”这四个字一样,空有其名,难符其实。

评论不再多讲,下面具体说一下我对科创板的困惑和担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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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和忧虑

1、注册制姗姗来迟

科创板是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亲自宣布的,在上交所内增设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增设板块我们有经验,2009年在深交所增设创业板,可关键这次是要试点注册制。

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这一点确定无疑。说实话,自从我开始干投行,2007年就听说要注册制改革,直到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2015年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二年。本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但是中国资本市场目前问题错综复杂,今年2月底,刘主席向全国人大做了注册制延期实施的报告,报告中讲到:

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从外部环境看,欧美发达国家相关金融市场积累了一定泡沫和风险,已经有调整的征兆,给我国实施注册制改革时间窗口的选择带来不确定性。”

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实施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未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有必要延长《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

由此可见,注册制改革,确实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A股市场确实没法搞,这个早就断言过了(可以参见《惨遭雪藏的新三板和渐行渐远的注册制》),不说了,那在新设板块能搞好么?

此次在新设板块里试点注册制,确实可以降低注册制改革的难度,避免对目前的交易板块造成冲击,但是顺利实施的难度依然不小。所以提几个自己的担心,和大家讨论。

2、注册制会不会名不副实?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注册制。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如果公开方式适当,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其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新三板的挂牌和定向增发,早已经实行了注册制,只不过没有扩展到公开发行的环节罢了。根据上述对注册制的界定,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将会面临以下几个困难:

(1)企业门槛问题

科创板实施注册制,如果设置的门槛过低,会有太多企业申请注册,一方面很有可能再次造成IPO堰塞湖问题,排队等发行的很多,另一方面市场可能根本没有承受能力,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承接这么多的企业,这是监管部门不想看到的。为了避免这两个情形,就要设置较高的门槛,这个门槛当然不是仅指财务门槛,还有所谓的市值门槛、技术门槛等等,可这样一来,能注册的企业有限,这又是交易所不想看到的。

所以科创板的门槛问题,很有可能会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博弈之下,采取折中的方式设置。一种方式是学习创业板,法定的门槛比较低,但是隐性的门槛比较高,这种可能性很大,比如现在各方就开始摸底考察可以上科创板的标的公司,这样会不会再将注册制变成一种邀约制,甚至是点录制?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让你上就得上,不上也得上。但这是一种失败的做法,创业板就是因为这种安排,所以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小板而不是创业板,成了夹生饭,改也没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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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折中方式就是在初期,科创板的建设应该是重质不重量,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门槛还是应当高一些,选择真正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甚至技术具有国际领先的企业优先上市,甚至可以将此前准备引回国内的独角兽企业的 CDR发行,放在该板块。在市场运行平稳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逐步修改、放低企业注册上市的门槛。可这个方案的弊端是一旦前期较高的门槛使得科创板运行平稳之后,如果再降低注册门槛,会不会因为担心扩容会冲击已经形成的科创板二级市场,而使得降门槛的改革不了了之呢?就像现在的主板,一直纠结于一级市场扩容和二级市场稳定之间的矛盾,左右为难…

我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留给大家思考吧…

(2)投资者门槛问题

既然是注册制,也就是说证监会和交易所不对挂牌企业做投资价值判断,而将其投资价值判断真正的交给市场,交给投资者。当今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更迭太快,让人目不暇接,可能今天刚刚成熟商用的技术,明年就面临被更新的技术淘汰的风险,所以科技创新类企业,虽然孕育着巨大的机会,但也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如何识别风险,把握机会,判断一个科创企业的投资价值是非常专业的事情,很多所谓的专业机构都频频踩雷。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散户,可以说百分之百对科创企业的投资价值都没有判断能力和估值能力,如果让他们贸然投资,可能会赔的血本无归。

投资者散户化,一直是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所以此次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如果对上市企业的盈利性没有要求的,可能还是要尽量的去散户化,注册制试点一定要跟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相结合,任何金融创新都应该守住这条线。从新三板这些年的运行经验看,企业挂牌的低门槛确实应该配套投资者的高门槛,但门槛过高影响流动性,门槛过低容易散户化。科创板在投资者门槛的设定方面怎么选择,需要政策制定者好好拿捏。

(3)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问题

目前A股市场的股票发行施行的是保荐制,这套体制对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有着清楚的界定,券商承担保荐责任,赚取保荐承销费用,会计师、律师也分别享受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制下同样也是要求所有申报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券商只为此负责,至于能否过会也就是判断企业是否是优质企业,则是由证监会发审委决定。通过发审委审核的企业相当于是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背书,所以几乎所有的股民基本是只看代码,就积极申购。出了问题,黑锅自然是由证监会发审委来背,可是证监会总有办法把锅甩给中介机构,因为证监会是裁判,掌握着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处罚的权力,所以在这种制度下,倒霉的永远是中介机构。

注册制,不需要证监会再设发审委来做实质性审查,所以今后一旦发现企业出了问题,监管部门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做审判,属于中介机构的责任,中介机构背,属于企业的责任企业背,属于投资者的责任投资者背,只要配套严厉的刑罚,相信在这个不断重复博弈的市场里,一定会树立起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

而不对企业做实质性判断,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厘清交易所、中介机构、发行人的责任问题,这个也必须认真设计,仅能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市场主体之间的共谋,也是个难题。

3
上升与下行

科创板如果想建好,注册制试点如果想成功,除非上海市和上交所抛开自身的私利,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冒着有可能把它搞砸了的风险,进行彻底的制度创新,不过我想要做到这点很难。如果做不到的话,那就采用更稳妥的方式,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要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一次性的把所有制度都设计好,要在发展中不断的去总结经验去改革完善。

有些事情是命里注定的,科创板与新三板虽然都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但却只能是走两个极端,二者的建设路径正好相反,新三板是由低到高的逐渐分层,向上发展,科创板估计会是由高到低的降低门槛,向下扩展。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两个市场都能够建设好,可以更好的服务于我国企业融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文章来源:张可亮的三板会/作者:张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