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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发股份遭起诉 被要求返还150万元预付款

2018/10/12 10:49:12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0月12日消息,正发股份(833949)被金自天正就返还预付款150万元事情起诉,并将在2018年10月15日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5月5日,正发股份与金自天正签订了工程项目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600万元,并约定了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在2012年7月,正发股份收到了预付款150万元,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了相关原材料的采购及后续生产加工,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之后接到金自天正通知此项目取消,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金自天正请求依法判令正发股份返还已支付的合同预付款150万元、诉讼费由正发股份承担。此案件将在2018年10月15日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2016年4月5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金自天正的破产申请,并在同日指定了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