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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1/12/17 10:20:00      挖贝网

达嘉维康发布公告称,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号)同意注册,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626,42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618,877.25元,扣除发行费用69,148,947.1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469,930.1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