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ST通捷累计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督导费用

2023/2/3 20:30:57      挖贝网 春雨

挖贝网2月3日,ST通捷(870331)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东海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2018年10月26日,北京通捷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通捷”或“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东海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之补充合同》。

image.png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进行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主办券商每次催告后应当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东海证券已于2023年2月3日向ST通捷发送了《催告函》。本次为第二次书面催告。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若ST通捷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

挖贝网资料显示,ST通捷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水生态经营理念,作为“城乡水务一体化”的服务运营商,通过定制化方案设计、研发生产、持续性运营管理的模式,以“水处理设备研发及销售、城乡水务综合解决方案、水务运营”等业务为发展重心,面向现代农业和环保两大领域,为下游市政、三农、水治理等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水务系统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