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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拟IPO:近三年利润3.2亿派现4.8亿实控人拿走97% 40%员工未足额缴社保

2021/12/2 14:46:06      挖贝网

一边将赚的钱最大限度分给大股东,一边40%员工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未能“善待员工”的阳光乳业计划登陆深交所主板。

阳光乳业是一家专注于乳制品及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并以低温乳制品、低温乳饮料为主打产品。2021年6月21日,阳光乳业申报材料获得证监会受理,该公司在11月9日更新申报材料。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036亿元和1.032亿元。在此期间,公司共进行六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4.82亿元。2018年分红1.014亿元、2019年分红1.514亿元,2020年分红8000万元,提交上市材料前的2021年4月18日分红1.5亿元。

资料显示,阳光乳业实控人为胡霄云,间接持有发行人35.45%股份,通过控制银港投资、南昌致合控制发行人97%的股份。由此推算,上述4.82亿元的分红,约有4.675亿元进入了胡霄云腰包。

与此同时,该公司近年来员工总数维持在1000人左右,而未能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总数为424名,约占员工总数的40%。根据测算补缴费用,2018年至2020年需要补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分别为368.13万元、438.76万元、241.17万元。

近日,证监会向阳光乳业反馈:

1、发行人2018-2021年4月间进行六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4.82亿元。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约6亿元用于江西、安徽相关产线建设及营销渠道建设。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年下降,2020年产能利用率为66.42%。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数次分红、累积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说明相关股东缴纳所得税的情况;(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及在手订单的变动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情况,期末未缴纳人数424人,占比约40%。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具体情况、形成原因,如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揭示相关风险、披露应对方案;(2)是否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