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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股份违规担保时未经内部审议 担保金额合计高达8000万元

2018/10/25 13:57:26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10月25日消息,大汉股份(834353)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被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告诫大汉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合规经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6年12月大汉股份实控人康与宙控制的济南中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房地产”)违规占用大汉股份资金4000万元,占大汉股份2015年期末净资产的10.77%,截至2017年1月12日全部归还。大汉股份在上述资金占用发生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12月16日,大汉股份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公司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实控人康与宙控制的中康房地产提供质押担保。2016年12月21日,大汉股份再次与齐鲁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公司5,000万元为实控人康与宙控制的中康房地产提供质押担保。上述2笔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合计8,000万元,占挂牌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1.55%。大汉股份在上述担保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2项事项,股转系统对大汉股份出具的警示函,并告诫大汉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合规经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挖贝网wabei.cn配图)

  大汉股份表示,中康房地产已于2017年1月12日全部归还了4000万元本金并支付10万元利息,并在2017年3月11日和2017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担保的提案。并表示自上述问题后至今未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24/1540374148_5189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