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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利达起诉客户索赔未支付货款390.13万元

2018/10/25 17:52:48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0月25日消息,源利达(871160)因安徽岩土未支付390.13万元货款,多次催讨未果后,源利达提起诉讼。

  2017年11月5日,源利达与安徽岩土签订《方桩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了方桩价格、结算方式等问题。合同签订后,按照安徽岩土提供的方桩生产单,先后向安徽岩土供应方桩。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月24日期间,源利达累计向安徽岩土供应方桩合计5894米,按合同约定,货款总计为247.41万元。

  此后工程停建,安徽岩土并未按合同约定在2018年2月10日前向源利达结算付清该笔款项,仅收到在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支付的75万元货款,尚欠172.41万元未支付。

  2018年3月重新开工,安徽岩土以及时支付此前拖欠的方桩为承诺,再次向源利达发出用桩通知并提供方桩生产单。2018年3月11日至2018年4月21日期间,源利达累计生产方桩5988米,其中已向安徽岩土供应5147米,剩余841米方桩因被告安徽岩土未履行支付方桩货款义务,停止供桩。按合同约定,已供货方桩货款总计217.72万元,该货款安徽岩土未支付,总计390.13万元货款未支付。

  源利达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安徽岩土支付方桩货款390.1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受理费等。

  2018年10月19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安徽岩土向源利达支付货款390.1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由安徽岩土向源利达支付律师费10.2万元。

  判决情况(挖贝网wabei.cn配图)

  源利达表示,因本次诉讼是清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诉讼调解结果被告应按约定按期如数履行还款。公司将会加紧款项的催收,以免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25/1540457788_9793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