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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澳智能信披违规收警示函:未及时披露重大涉诉及仲裁事项

2021/3/3 14:35:54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3月3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安澳智能(833963)未及时披露重大涉诉及仲裁事项,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其中,涉诉金额1426.25万元,仲裁金额1268.43万元。

公告显示,2018年3月23日,沈海虹与安澳智能因《借款(抵押)协议》纠纷,沈海虹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应诉通知,诉讼金额合计1,426.25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02%,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对上述诉讼及进展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除未及时披露涉诉事项外,公司仲裁事项也未及时披露。2011年9月15日,江苏宝迪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江苏宝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迪”)与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江苏宝迪向公司提供合作建房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房屋建成后,其中一部分房产归江苏宝迪所有。2018年10月18日,江苏宝迪以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为由,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于同日达成仲裁协议书,根据仲裁受理费测算仲裁涉案金额约1,268.43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61%;2020年8月14日,江苏宝迪以公司未履行仲裁协议书确认的义务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至今未对上述仲裁相关事项进行补充。

安澳智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上述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姜加标、现任董事长谈群、现任董事会秘书曹山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对公司、姜加标、谈群、曹山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安澳智能警示函.png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安澳智能拥有智慧可视对讲系统产品、智能家居系统产品等智慧社区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安装、调试等配套技术服务。为政府机关、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提供完整智慧社区解决方案。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44万元,亏损2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