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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源科技起诉客户 多次催要仍未支付货款68.8万元

2018/11/1 10:28:24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1月1日消息,山源科技(831815)因太原东山东昇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东昇”)未支付货款68.80万元,遂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3月3日,山源科技与东山东昇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东山东昇向山源科技采购井下广播和无限通信系统,并约定了合同总价为60.41万元以及付款方式等。之后,双方就线缆及附件达成了补充合同,约定线缆及附件总价为8.39万元。

  在合同签署后,山源科技依约提供了相应线缆,并就相应的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且相应系统在2014年9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山源科技在2015年4月14日向东山东昇出具合计金额为68.80万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东山东昇及其控股股东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煤矿”)一直拖延付款,经多次讨要未果。

  2018年7月,山源科技再次催要款限时,东山东昇以对账单形式确认尚有68.80万元未支付,并承诺尽快支付。

  公告显示,合同签署时,因东山东昇的合同专用章不在现场,之前山源科技和东山集团其他公司都存在相应合作。所以作为东山东昇的控股股东的东山煤矿在山源科技与东山东昇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并说明两家单位是一体的。

  山源科技因此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东山东昇支付货款68.80万元及利息暂计5万元、东山煤矿对上述诉讼请求与东山东昇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及依据(挖贝网wabei.cn配图)

  山源科技表示,由于案由属于催讨欠款,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无影响,对公司财务方面有积极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31/1540977548_9897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