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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新能因未还5万元借款及利息被起诉 表示不认识原告

2018/11/1 16:34:15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1月1日消息,创力新能(833657)因未还5万元本金及利息被起诉,表示不认识原告。后原告未按期缴纳受理费并表示撤诉。

  原告高某称,2017年6月8日通过受托方北京锋创财富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创财富”)向创力新能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2%。现已到期,创力新能拒不返还本金及利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本金5万元、利息3000元。

  根据创力新能提交的答辩状,创力新能表示不认识高某,没有与其签过借款合同或借过款,没有收到过其款项。与锋创投资没签订过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也没有收过其款项。要求驳回高某对创力新能的诉讼请求。

  锋创财富未提交答辩状,也未出庭应诉。

  据了解,法院原定于2018年10月16日开庭,高某与创力新能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发现高某未按要求缴纳案件受理费,未组织开庭,并要求5天内补缴。后高某未按期缴纳并表示撤诉。法院在10月30日电话通知创力新能诉讼代理律师,该案件按撤诉处理。

案件进展情况(挖贝网wabei.cn配图)

  创力新能表示,该案件已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业务一切正常。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1/1541057575_7305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