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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重大事件未披露 蓝波绿建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8/11/1 17:40:58      挖贝网 王宇

  挖贝网讯 11月1日消息,新三板公司蓝波绿建(430678)因多项重大信息未披露,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3月16日,公司实控人高志刚、徐宁分别持有的公司29.8%、24.3%的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公司存在实控人变更的风险。

  2018年5月3日,蓝波绿建被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6月20日,蓝波绿建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7月20日,蓝波绿建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8月8 日,蓝波绿建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1月26日,江苏银行诉讼蓝波绿建逾期未还贷款5963.38万元。2018年4月10日,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蓝波绿建584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以上事项,公司未披露相关公告,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行为已违反了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股转系统决定对蓝波绿建和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应对措施和整改情况(挖贝网wabei.cn配图)

  蓝波绿建表示,针对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1/1541061806_956490.pdf